方立天:佛教文化传承与创新者应具有两个自觉
从佛教历史来看,它所走过的全部路径,它所经历的发展轨迹不外乎传承与创新。一部佛教文化发展史就是一部佛教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历史。
自公元前6前5世纪释迦牟尼在印度创立佛教以来,历经早期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和密教的历史演变。在这一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后面的佛教文化形态都对之前的佛教文化形态有所传承,同时又有所区别,即呈现出鲜明的创新特色。印度部派佛教对早期佛教的戒律和义理的分岐,大乘佛教对小乘佛教义理的开拓性发展,以及所谓大乘非佛说的争论,其实质都是如何认识、对待佛教的传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
印度佛教创立后,逐渐向外传播。它北上深入中国内地,形成汉传佛教。又从尼泊尔北上,进入中国西藏地区,形成藏传佛教。印度佛教还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和我国云南部分地区,形成南传佛教。
印度佛教向外传播的过程,如在中国,不仅是一个佛教文化传承的过程,而且也是程度不同地结合本土实际情况,进行佛教文化创新的过程。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内地以后,最初被视为方术的一种,随后又被玄学化,迄至隋唐时代,中国佛教创立了天台、华严、禅、净土等八个宗派。近代以来,又提出人生佛教、人间佛教的理念。佛教在中国的流传是一个不断中国化的过程,即一方面传承印度佛教的基本义理、主要信仰和核心价值,一方面又不断创造出适应中国社会和大众信仰需要的理论学说和实践方式。佛教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佛教文化既传承又创新的过程,是传承与创新的不断互动、相互推进的统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禅宗和人间佛教是汉传佛教的两个最大创新,对佛教的发展、前进产生了巨大作用。那种视禅宗和人间佛教非佛教的说法,实质上是否定佛教的创新与发展。
历史表明,传承与创新是佛教文化发展的历史轨迹,是佛教历史长期演变的基本内涵。传承与创新不是绝对对立、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即互补的关系。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传承人和创新人是实现佛教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核心因素,也就是说,把握佛教文化发展的样式,实现佛教文化的发展,关键是人,是佛教信徒,尤其是佛教领袖、代表人物。
佛教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实践者,除了要具备佛学素养和修持经验以外,我们以为还需要有两个自觉,一是佛教文化的传承自觉,二是佛教文化的创新自觉。这两个自觉也可谓是角色意识。为了提升这两个自觉,增强角色意识,我们认为以下几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其一,深入把握佛教文化的本质。佛教文化归根结底是佛教信徒解脱烦恼、痛苦的信仰实践文化,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性构成佛教文化的质的规定性。也就是说,佛教文化不是僵死一成不变的体系,而是一种改变人们社会生活同时又受社会生活改变的动态开放的体系。佛教文化与时代具有天然的无法割断的联系,只有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佛教文化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其二,坚持以现实问题为核心。在传承与创新佛教文化的实践中,问题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但问题意识关注的不只是永恒的、普世性的问题,尤其要关注的是当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能否响应现实问题,是佛教文化是否具有生命力、能否继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其三,多在两个结合上下功夫。做好佛教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方法是做好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两件大事。也就是一要应用佛教的基本理论,如缘起、因果、平等、慈悲、中道、圆融等,来分析社会实际状况,研究社会问题、矛盾,响应社会的呼声,进而提升社会质量,改善社会环境。二要应用佛教理论的基本原理,去总结佛教信徒的群众性的实践经验,把某些有益于佛教和社会的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升为新鲜的佛教理论,再反过来用以指导广大信徒的实践,从而推动佛教文化的发展,推动佛教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