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清净: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七十五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七十五
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四
庚二、戒3 辛一、标
复次,当知菩萨毗奈耶略有三聚。
辛二、释2 壬一、别辨3 癸一、律仪戒
初律仪戒毗奈耶聚,如薄伽梵为诸声闻所化有情略说毗奈耶相,当知即此毗奈耶聚。
癸二、摄善法戒2 子一、征
云何摄善法戒毗奈耶聚?
子二、释2 丑一、正善观察4 寅一、标
谓诸菩萨,于摄善法戒勤修习时,略于六心应善观察。
寅二、征
何等为六?
寅三、列
一、轻懱心,二、懈怠俱行心,三、有覆蔽心,四、勤劳倦心,五、病随行心,六、障随行心。
寅四、释2 卯一、六心6 辰一、轻懱心
若诸菩萨,于善法中所有轻心、无胜解心及陵懱心,名轻懱心。
辰二、懈怠俱行心
若有懒惰、憍醉、放逸所缠绕心,名懈怠俱行心。
辰三、有覆蔽心
若贪欲等随有一盖,或诸烦恼及随烦恼所缠绕心,名有覆蔽心。
辰四、勤劳倦心
若住勇猛增上精进,身疲、心倦映蔽其心,名勤劳倦心。
辰五、病随行心
若有诸病损恼其心,无有力能,不堪修行,名病随行心。
辰六、障随行心
若有喜乐谈论等障随逐其心,名障随行心。
若有喜乐谈论等障等者:此中障言,谓障远离。本地分中,于远离障说有众多差别,如彼广释应知。(陵本二十五卷十二页2117)
卯二、有罪无罪2 辰一、随观有无
菩萨于此六种心中,应正观察:我于如是六种心中,为有随一现前行耶?为无有耶?
辰二、辨罪无罪4 巳一、于前三心
于前三心,菩萨一向不应生起;设已生起,不应忍受。若有忍受而不弃舍,遍于一切皆名有罪。
巳二、勤劳倦心2 午一、无罪
勤劳倦心现在前时,由此心故,舍善方便。若为暂息身心疲恼,当于善法多修习者,当知无罪。
午二、有罪
若于一切毕竟舍离,谓我何用精勤修习如是善法,令我现在安住此苦。若如是者,当知有罪。
巳三、病随行心
病随行心现在前时,菩萨于此无有自在,不随所欲修善加行,虽[1]复忍受而无有罪。
巳四、障随行心2 午一、无罪
障随行心现在前时,若不随欲堕在其中,或观此中有大义利,虽复忍受而无有罪。
午二、有罪
若随所欲故入其中,或观是中无有义利,或少义利而故忍受,当知有罪。
丑二、总显略义
如是六心,前三生已而忍受者,一向有罪;病随行心虽复忍受,一向无罪;余之二心,若生起已而忍受者,或是有罪、或是无罪。
癸三、饶益有情戒3 子一、标
若诸菩萨,于作有情利益戒中勤修习时,当正观察六处摄行。
子二、列
所谓自、他、财衰、财盛、法衰、法盛,是名六处。
子三、释3 丑一、财法衰盛2 寅一、财2 卯一、财衰
言财衰者,谓衣食等未得不得,得已断坏。
卯二、财盛
与此相违,当知财盛。
寅二、法2 卯一、法衰2 辰一、闻思
言法衰者,谓越所学,于先未闻胜义所摄如来所说微妙法句不得听闻。如不听闻先所未闻,如是于先所未思惟不得思惟,有听闻障、有思惟障,设得闻思,寻复忘失。
辰二、修证
于所未证修所成善而未能证,设证还退。
卯二、法盛
与此相违,当知法盛。
丑二、观察自他3 寅一、不应为2 卯一、标所作2 辰一、举令财盛
此中菩萨作自法衰,令他财盛,此不应为。
辰二、例令法盛
如令财盛,法盛亦尔。
卯二、释法衰
此中义者,越学所摄及能随顺越学所摄,或于证法退失所摄,当知法衰。
越学所摄等者:本地分说:菩萨于纯自利利他应知应断,违越不顺菩萨仪故。(陵本三十五卷十七页2883)当知是名越学所摄。彼以懈怠放逸为其因缘,名能随顺越学所摄。
寅二、应为不应为2 卯一、举令财盛
又诸菩萨作自财衰,令他财盛。若此财盛不引法衰,此则应为;若引法衰,此不应为。
卯二、例令法盛
如令财盛,法盛亦尔。
寅三、应为2 卯一、作自财盛令财盛等
又诸菩萨作自财盛,令他财盛,此则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
卯二、作自法盛令财盛等
又诸菩萨作自法盛,令他财盛,此则应为。如令财盛,法盛亦尔。
丑三、辨罪无罪
于如是事,若不修行,名为有罪;若正修行,是名无罪。
壬二、总显2 癸一、结前
如是且说菩萨所受三种律仪略毗奈耶,菩萨于中常应作意思惟修学。
癸二、正释3 子一、明非护等2 丑一、总标非护
若有于此三种所受菩萨戒中,随有所阙,当知非护,当言不护菩萨律仪,不当言护。
丑二、辨护不护2 寅一、总辨三戒2 卯一、能护
此三种戒,由律仪戒之所摄持,令其和合。若能于此精勤守护,亦能精勤守护余二。
卯二、非护
若有于此不能守护,亦于余二不能守护。是故若有毁律仪戒,名毁一切菩萨律仪。
寅二、广后二戒2 卯一、非护
若有为令他了知故,随顺他故,由他劝导受菩萨戒,非自所起增上意乐、随观随察自生净信、于诸有情住怜愍心、爱乐善法受菩萨戒,当言此非真实防护,亦非圆满修习善法,亦不能得彼果胜利。
卯二、例护
与此相违,当知乃名真实防护,亦能获得彼果胜利。
于诸有情住怜愍心等者:义显饶益有情、摄受善法二种戒相应知。
子二、明不舍等2 丑一、标不舍相
复次,若有不舍如是律仪,当知余生亦得随转,非彼舍者。
丑二、释舍受缘2 寅一、舍因缘3 卯一、标
又舍因缘略有四种。
卯二、列
一者、决定发起受心不同分心;
决定发起受心不同分心者:初受戒时,善净意乐,是名受心。与彼相违,是名不同分心。
二者、若于有所识别大丈夫前,故意发起弃舍语言;三者、总别毁犯四种他所胜法;四者、若以增上品缠,总别毁犯随顺四种他所胜法。
卯三、结
由此因缘,当知弃舍菩萨律仪。
寅二、还受缘
若有还得清净受心,复应还受。
子三、明无罪等3 丑一、于求长物2 寅一、施无罪
复次,若有出家菩萨,除三衣外所有长物,佛所听畜,身所受用顺安乐住,若故思择施来求者,当知无罪。
寅二、不施无罪
若顾善品,非悭贪障而不施者,亦无有罪。
丑二、于求叶纸3 寅一、已书正法2 卯一、施有罪
诸有叶纸已书正法,有婴儿慧众生来乞,若施与之,当知有罪;若劝他施,亦名有罪。
卯二、施无罪
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试其人于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无罪。
寅二、书似正法2 卯一、授与有罪
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或先已书,授彼信解众生手中,或劝他与,当知有罪。
授彼信解众生手中者:谓若众生于似正法及外道论能解了者,名彼信解众生。于此授与,当知有罪。
卯二、出所应作
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或令书写诸佛圣教,或自欲知彼不坚实,不应开示。
或自欲知彼不坚实等者:此中义显,若以叶纸书写彼似正法及外道论,为欲自知义不坚实,当知无罪,然复不应开示于他。
寅三、犹未书写2 卯一、应问彼用2 辰一、不与转卖
或有叶纸犹未书写,有来求乞,尔时菩萨应问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为?彼若答言:我欲转卖以充食用。若此叶纸为书正法,则不应与。有财物者,应施价直;若无价直,二俱不与,亦无有罪。
辰二、与书正法
彼若答言:我求此物为书正法。即以叶纸应施与之,仍告彼言:随意受用。
卯二、应观彼欲2 辰一、不与无罪
彼若欲书下劣典籍,不与无罪。如书下劣,书等亦尔。
辰二、不与有罪
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与者,当知有罪。
彼若欲书下劣典藉等者:此中典藉,略有三别。一、劣,二、等,三、胜。欲书劣、等,不与无罪。欲书最胜,不与有罪。
丑三、于诸有情3 寅一、有恩所
若诸菩萨,于己[2]有恩诸有情所,随顺恩想,相续发起亲友意乐,以有染心,方便摄受欲为朋党,当知有罪。
寅二、有怨所
或于有怨诸有情所,随顺怨想,相续发起怨雠意乐,有秽浊心,当知有罪。
寅三、中庸所2 卯一、放舍有罪
或于无恩无怨诸有情所,相续发起中庸意乐、放舍意乐,当知有罪。
卯二、摄益无罪2 辰一、举出家2 巳一、不度出家
若有现前求欲出家,随顺观察时有过患、劫[3]有过患,不度出家,当知无罪。
巳二、度出家
若有安住怜愍彼心,虽度出家,亦无有罪。
辰二、例受戒等
如说出家,受具足戒、与作依止、摄为徒众,当知亦尔。
辛三、结
由如是等所有行相,当知菩萨三种戒蕴皆得圆满。
己二、略说六度2 庚一、结前生后
复次,先已广说施等,
先已广说施等者:本地分中,施品乃至慧品广说其相应知。
今当略说。
庚二、别释其相2 辛一、功德2 壬一、名到彼岸2 癸一、标列
谓诸菩萨所有布施,略与五种功德相应,得入布施到彼岸数。何等为五?一者、无着,二者、无恋,三者、无罪,四、无分别,五者、回向。如施,戒等当知亦尔。
癸二、随释5 子一、无着
无著者,谓于一切种施等障法中,无有罣碍。
于一切种施等障法者:如前施品乃至慧品,各别说有一切种相,如是名一切种施等。能障彼者,名彼障法。
子二、无恋
无恋者,谓于有染及彼果中,心无系着。
子三、无罪
无罪者,谓远离一切种施等随烦恼。
子四、无分别
无分别者,谓于施等不观遍计所执自性。
子五、回向
回向者,谓以一切施等诸行,愿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
一切施等诸行者:此中一切施相乃至一切慧相,如前施品乃至慧品已说其相应知。
壬二、摄受九相
如是菩萨由此五德,摄受一切波罗蜜多,名菩萨施,乃至名菩萨慧;名一切施,乃至名一切慧;名艰难施,乃至名艰难慧。广说一切嗢柁南颂,皆随决了,一切皆如本地分说。
广说一切嗢柁南颂等者:本地分中,六种波罗蜜多嗢柁南颂,各有九相,今于此中且举前三,略不说余,如彼广说,皆应决了。
辛二、清净6 壬一、施2 癸一、标指十种
复次,于施波罗蜜多,由内及外有十随烦恼,
由内及外有十随烦恼者:菩萨施物略有二种,谓内及外。以自内身施来求者,是名内所施物;以外施物施诸众生,是名外所施物。义如本地分说。(陵本三十九卷二页3182)由是此说依内及外有十随烦恼。
对治彼故,得施波罗蜜多十种清净。如菩萨地已说。由增一次第。
如菩萨地已说等者:本地分说:菩萨清净施有十种相。一、不留滞施,二、不执取施,三、不积聚施,四、不高举施,五、无所依施,六、不退弱施,七、不下劣施,八、不向背施,九、不望报恩施,十、不希异熟施。(陵本三十九卷十八页3230)如是十种,本地分中,从初自性施乃至此清净施,一一分数渐次而说,名由增一次第。
癸二、别列随惑2 子一、依外
依于外门有五随烦恼。一、遍染恼性,二、不弃舍性[4],三、持可乐性[5],四、意望不圆满性,五、不成熟性。
依于外门有五随烦恼等者:于外门中,对治遍染恼性故,得无所依施清净相,不为世间称颂声誉遍染恼故。对治不弃舍性故,得不执取施清净相。对治持可乐性故,得不积聚施清净相。对治意望不圆满性故,得不高举施清净相。对治不成熟性故,得不留滞施清净相。由于惠施先未串习,名不成熟;心不趣入,是故留滞。
子二、依内
依于内门有五随烦恼。一、不出离性,二、杂染恼性,三、下[6]劣薄性,四、现前堕性,五、尽灭法性。
依于内门有五随烦恼等者:于内门中,对治不出离性故,得不退弱施清净相。对治杂染恼性故,得不向背施清净相。对治下劣薄性故,得不下劣施清净相。对治现前堕性故,得不望报恩施清净相。对治尽灭法性故,得不希异熟施清净相。
壬二、戒2 癸一、指释清净
复次,前戒品中,已说十种尸罗清净,当知初一是意乐清净,余九是加行清净。
癸二、别广加行3 子一、标
于加行中复有五种。
子二、列
一、无间阙加行,二、遍修治加行,三、回向加行,四、助伴加行,五、守护加行。
子三、配
第二、第三为初加行,第四为第二加行,第五为第三加行,第六、第七、第八、第九为第四加行,第十为第五加行。
第二第三为初加行等者:谓第二不太沈戒、不太举戒,第三离懈怠戒,为无间阙加行。第四离诸放逸所摄受戒,为遍修治加行。第五正愿戒,为回向加行。第六轨则具足所摄受戒,第七净命具足所摄受戒,第八离二边戒,第九永出离戒,为助伴加行。第十于先所受无损失戒,为守护加行。
壬三、忍2 癸一、指释
复次,忍波罗蜜多十清净中,当知略有二种清净。谓前九种,名思择力清净;其第十种,名修习力清净。
癸二、别广2 子一、思择力3 丑一、标
思择力清净复有四种。
丑二、列
一、远离罪生清净,二、彼不现行清净,三、无罪生清净,四、远离彼因缘清净。
丑三、配
一种、二种、三种、三种,如其次第。
子二、不忍因缘
不忍因缘复有三种。一、无惭,二、无愧,三、无哀愍性。
一种二种等者:谓不反报一种,为远离罪生清净。不意愤及无怨嫌二种,为彼不现行清净。恒作饶益、悔谢有怨、速受他谢三种,为无罪生清净。成就惭愧、成就爱敬、成就哀愍三种,为远离彼因缘清净。
壬四、精进
复次,精进波罗蜜多有十清净。一、安处清净,二、纯熟清净,三、策发清净,四、方便清净,五、不虚时住清净,六、不艰辛住清净,七、出离清净,八、摄受助伴清净,九、速疾神通清净,十、无尽性清净。
精进波罗蜜多有十清净等者:此十清净,如次配属十种精进。谓相称精进、串习精进、无缓精进、善摄精进、应时修习精进、通达众相精进、不退弱精进、不舍轭精进、平等精进、回向大菩提精进。本地分中别释其相应知。(陵本四十二卷十九页3475)
壬五、静虑
复次,静虑波罗蜜多有十清净。一、清净清净,二、无漏清净,三、根本方便清净,四、证得根本清净,五、自在方便清净,六、住自在清净,七、引发神通自在清净,八、成熟有情自在清净,九、降伏外道自在清净,十、无上离系清净。
静虑波罗蜜多有十清净等者:本地分中说有十种静虑。(陵本四十三卷四页[7]3490)如次配属应知。彼说:第七、舍静虑已,复还证入自在净,清净静虑。即此第七、引发神通自在清净。谓由证入自在,堪能引发神通故。彼说:第八、神通变现自在净,清净静虑。即此第八、成熟有情自在清净。谓由神通变现自在,堪能自在调伏有情故。余如文知。
壬六、慧
复次,慧波罗蜜多有五清净。一、通达诸相清净,二、通达缘起清净,三、通达教导清净,四、通达士用清净,五、通达证得清净。
慧波罗蜜多有五清净等者:本地分说:菩萨五义十种差别净慧。(陵本四十三卷八页3502)此五清净,如次配属于五义中诸所有慧应知。言五义者,谓真实义、流转义、执受义、方便义、究竟义。
戊十、菩提分品2 己一、释菩提分2 庚一、观四真如2 辛一、于念住2 壬一、举身
复次,云何菩萨于身住循身观?谓于相身循环观真如身。
壬二、例受等
如于身,于受、心、法,随其所应,当知亦尔。
辛二、于正断2 壬一、举初
云何菩萨为令未生恶不善法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广说?谓于真如境系心令住,为令一切相及粗重未得现前,内未生者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广说。
于真如境系心令住者:谓于身、受、心、法,思惟观察不净,及苦、无常、无我故。
壬二、例余
如令未生得不生故,如是已生已得现前,于内生者为令断故,于能对治所有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乃至广说。
庚二、明修次第
当知此中,于念住位,最初系心置所缘境;次于所缘令心安住,勤修正断;次得定已,复令此定善圆满故,于神足中勤修加行;定圆满已,为令一切相及粗重得离系故,依信等根修加行道,加行道中,根是下品,力是上品;如是正修加行道已,次得觉支通达实际;达实际已,次修道支;渐渐乃至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一切障皆得解脱。
己二、广辨诸缚2 庚一、相粗重缚2 辛一、标
复次,相粗重缚,
相粗重缚者:一切愚夫于诸相中,名言所缚故,当知如名如言,于所诠事妄执自性,此由遍计所执自性觉悟执生,是名相缚。若彼遍计所执自性随眠,名粗重缚。
当知差别有十四种。
辛二、列
一、根缚。二、境缚。三、有情展转更相爱缚。四、建立缚,谓器世间;诸所有根依之而转,故名建立。五、于所知境无智缚。六、于能知智无智缚。七、后有爱缚。八、无有爱缚。九、执着不平等因及无因缚。十、证得增上慢缚。十一、执着遍计所执自性缚。十二、执着补特伽罗自性缚。十三、补特伽罗遍知增上慢缚。十四、法遍知增上慢缚。
庚二、想缚2 辛一、六种3 壬一、标
复次,依空勤修念住菩萨,略于六种妄想缚中,当令其心速得解脱。
壬二、征
云何名为六种想缚?
壬三、释6 癸一、初想缚
所谓于身乃至于法发起内想,是初想缚。
癸二、第二想缚
即于是中发起外想,是第二想缚。
癸三、第三想缚
即于是中起内外想,是第三想缚。
于身乃至于法发起内想等者:此说境相应想。于内、于外及于内外诸差别义,本地分中声闻地广释其相应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页2395)
癸四、第四想缚
若于十方无数无量诸有情界,愿令解脱,修习念住;此中诸想,是第四想缚。
愿令解脱修习念住等者:此说念相应想应知。
癸五、第五想缚
若由此故,于身等境循观而住;此中诸想,是第五想缚。
若由此故等者:谓由念故,能执持慧,于身等境循观而住。此中诸想,谓慧相应想应知。
癸六、第六想缚
即于身等循观住者;此中诸想,是第六想缚。
即于身等循观住者等者:此说补特伽罗相应想应知。
辛二、十一种4 壬一、标
即于此中循环观故,复有十一后后想缚。
壬二、征
云何十一后后想缚?
壬三、释11 癸一、初缚
谓于身等住循身等观者,于诸杂染、清净谛中,所起第一义想,是名初缚。
癸二、第二缚
即于杂染第一义中,所起造作想,是第二缚。
癸三、第三缚
即于清净第一义中,所起无造作想,是第三缚。
癸四、第四缚
即于无造作第一义中,所起常想,是第四缚。
癸五、第五缚
即于造作杂染中,所起流转想,是第五缚。
癸六、第六缚
即于常中,所起无变异想,是第六缚。
癸七、第七缚
即于流转中,由有苦、有变异故,所起苦性想,是第七缚。
癸八、第八缚
即于此中,由生灭住异自相故,自相有变异故,所起彼自相想,是第八缚。
癸九、第九缚
即于无变异及有变异第一义中,所起能摄染污、清净一切法想,是第九缚。
癸十、第十缚
即于杂染、清净一切法中,所有我无染净想,是第十缚。
癸十一、第十一缚
即于杂染、清净诸法,所起无自性相想,是第十一缚。
壬四、结
由诸菩萨,于此后后诸行想缚所知境界正观察故,能依于空善修念住,令心解脱;于此想缚得解脱故,一切想缚皆得解脱。
戊十一、功德品2 己一、正广决择2 庚一、辨众义4 辛一、二谛建立3 壬一、举彼说
复次,于大乘中,或有一类恶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胜义故,一切皆无。
壬二、问彼义
应告彼言:长老!何者世俗?何者胜义?如是问已,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名胜义。若于诸法无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何以故?无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设名言而起说故。
壬三、随难破2 癸一、难世俗有2 子一、征
应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为从因有自性可得?为唯名言世俗说有?
子二、难
若名言世俗从因有者,名言世俗从因而生而非是有,不应道理。若唯名言世俗说有,名言世俗无事而有,不应道理。
癸二、难胜义无2 子一、问定
又应告言:长老!何缘诸可得者,此无自性?如是问已,彼若答言:颠倒事故。
子二、征难2 丑一、征
复应告言:汝何所欲?此颠倒事为有为无?若言有者,说一切法由胜义故,皆无自性,不应道理。
丑二、难
若言无者,颠倒事故,诸可得者,此无自性,不应道理。
辛二、大乘建立2 壬一、标
复次,当知由五相故,思择大乘经起因缘说。
壬二、列
谓为于说者生恭敬故,起第一说;为摄众故,起第二说;为于正法生尊重故,起第三说;为叙事故,起第四说;为欲宣说真实义故,及多所作故,起第五说。
由五相故思择大乘经起因缘说等者:谓大乘经是如来说,应由五相思择大乘起说因缘。要成佛已能说佛教,非未成佛,是为说大乘经第一因缘,由是此说为于说者生恭敬故。余乘要以大乘为其根本,是为说大乘经第二因缘,由是此说为摄众故。大乘正法离言所显,非诸寻伺境界,是为说大乘经第三因缘,由是此说为于正法生尊重故。如来过去生中,有其种种难行苦行,是为说大乘经第四因缘,由是此说为叙事故。于大乘经,不应如言取义,缘此为境,如理思惟,能为对治一切烦恼,成办有情诸义利事,是为说大乘经第五因缘,由是此说为欲宣说真实义故,及多所作故。
辛三、四寻思四如实智2 壬一、标
复次,依十二处自相、共相观故,有十种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当知此中,六种观自相,四种观共相。
壬二、释2 癸一、观自相2 子一、释3 丑一、名寻思摄
谓于十二处眼等名言假立相中,能遍了知唯名言相,是名第一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唯名言相等者:四寻思中名寻思摄。谓诸菩萨,于名唯见名故。
丑二、事寻思摄4 寅一、摄受生相
复次,于十二处能遍了知摄受虚妄分别种种生相,是名第二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寅二、依因转相
复次,于十二处能遍了知依因转相,是名第三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寅三、相坏转相
复次,于十二处能遍了知相坏转相,是名第四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寅四、清净转相2 卯一、标
复次,于十二处能遍了知清净转相,是名第五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摄受虚妄分别种种生相等者:自下事寻思摄。谓诸菩萨,于事唯见事故。此有四别,一、摄受虚妄分别种种生相,二、依因转相,三、相坏转相,四、清净转相。如文自说。三界心心所法种种生起,由根及境为摄受因,由是故说摄受虚妄分别种种生相。根以业为依因,境以根为依因,由是故说依因转相。根、境诸行剎那生灭,灭坏无常,由是故说相坏转相。转所依时,转舍杂染,转得清净,由是故说清净转相。
卯二、释
当知此中,依二种业有二清净。一、生起清净,二、寂灭清净。
丑三、自性差别假立寻思摄
复次,于十二处能遍了知所有名言安足处相,是名第六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所有名言安足处相者:当知此即自性、差别假立寻思所摄。谓诸菩萨,于自性假立唯见自性假立,于差别假立唯见差别假立故。
子二、结
如是六种观察自相。
癸二、观共相2 子一、释4 丑一、名寻思所引如实智摄
复次,即于如是十二处中,能遍了知共相自性,是名第七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共相自性者:四如实智中,名寻思所引如实智摄。谓诸菩萨,于名寻思唯有名已,即于此名如实了知。于十二处不执其名,能遍了知一切法无我共相自性故。
丑二、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
复次,即于如是十二处中,能遍了知共相无分别所行相,是名第八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共相无分别所行相者: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谓诸菩萨,于事寻思唯有事已,观见一切色等想事性离言说,不可言说。于十二处,能遍了知一切法无我共相性,无分别为所行相故。
丑三、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
复次,即于如是十二处中,能遍了知共相出世法所行相,是名第九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共相出世法所行相者: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谓诸菩萨,于自性假立寻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实通达了知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假立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显现。于十二处,能遍了知一切法无我共相,唯出世法所行相故。
丑四、差别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
复次,即于如是十二处中,能遍了知共相清净因相,是名第十无颠倒道,能证所有不共佛法。
能遍了知共相清净因相者:差别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摄。谓诸菩萨,于差别假立寻思唯有差别假立已,如实通达了知色等想事中,差别假立不二之义。于十二处,了知一切法无我共相,能为证得清净因故。
子二、结
如是四种观察共相。
辛四、殊胜2 壬一、标
复次,当知由八殊胜,于诸住地后后转胜。
壬二、列
一、意乐殊胜,二、心清净殊胜,三、悲殊胜,四、波罗蜜多殊胜,五、成熟有情殊胜,六、见诸佛往趣承事供养殊胜,七、生殊胜,八、神力殊胜。
庚二、举经说7 辛一、胜义谛相3 壬一、标
复次,胜义谛有五种相。
壬二、列
一、离名言相,二、无二相,三、超过寻思所行相,四、超过诸法一异性相,五、遍一切一味相。
壬三、释4 癸一、离名言相及无二相2 子一、如理请问菩萨问
此胜义谛离名言相及无二相,当知如解深密经中,如理请问菩萨问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言:最胜子!言一切法无二。一切法无二者,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二?
子二、解甚深密意菩萨答2 丑一、长行3 寅一、标
解甚深义密意菩萨告如理请问菩萨曰: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