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证实鬼魂存在的真实故事
一、孩童可见鬼魂故事
(一)
小孩子眼睛清净,有时有时间能看见一些大人们看不到的器械。1976年夏天,我到齐齐哈尔市买器械,在市场听到人们正在群情一件工作。一打听,具体情形是这样的:前不久,一个姥姥带着外孙登上一辆长途汽车回家,在车站上车后,外孙(三、四岁阁下)急速大哭起来,无论若何也要下车,哭喊时十分恐惧。姥姥见外孙莫名其妙大哭而且要下车,就训斥孩子,但孩子仍然大哭,姥姥只好下车。下车后问孩子:哭什么?孩子手指汽车哭着说:车上的人都没有头,吓死人了!姥姥一听明白了,知道小孩眼根清净,可能这辆车会出什么事。结果车开动不久,就冲进了一条河里,车上乘客全部灭亡。孩子看到的是将死的那些鬼魂显现。这件事(车祸)是发生在黑龙江省富拉尔基市梅里斯镇。
内蒙古海拉尔市62岁白叟朱玉香口述 2001年5月
(二)
1936年是日军对我国未占领的大城市鼎力大举飞机轰炸之时,当时的南京,到处人心惶惶。
有一天,一个六十多岁的白叟牵着他八九岁的孙子,逛到胜棋楼,这里是当时市民的休闲之处,下棋的、说书的、卖唱的、杂耍的,样样都有,白叟带着孩子正要上台阶上楼观棋,但孙子死活不愿跟他走,还哭叫着拖着白叟的手往回跑,白叟不得已跟着孩子跑,走开约300米远时,白叟问他为什么又哭又跑?孙子喘着大气说:爷爷赶紧跑,这些人都没有头,全身是血,我都吓死了,您怎么都没看见呢?爷孙两个正说着话,溘然天空飞来了一驾日本飞机,盘旋一下,向胜棋楼投下一枚炸弹,正好射中,急速楼人俱灭,一楼高低邻近几十人一个都没逃脱。白叟感叹地说是小孙子救了他。这则消息刊登在当时的《东南日报》上,全南京的人都知道。这则事实说明,孩子元神纯粹,眼光能透视灵界,超前见到了这些幽魂。
安徽省宣州市孙埠镇鲍村白叟丁节执笔
二、冤魂随身,难逃罪恶
王勤政是安徽滁县人,在浙江经商,生意上很顺利,还颇有蓄积,是以不免饱暖思淫欲。他熟悉一个罗敷有夫,二人相恋,时常暗渡陈仓,可是他还不知足,想进一步引诱那女人离开家庭,一同私奔。那妇人受他的指导,把丈夫害死。丈夫家人告官后,王勤政大惊,孤身一人连夜逃到浙江省江山县,以为可以逃脱罪恶。他投宿旅社后,店小二给他上了俩份餐具及伙食,他很奇怪地问:我只是一小我,怎么你给我两小我的伙食呢?店小二说:我看到有一个披发的人跟着你一路同来,明明有两小我,所以给你两人的炊事。王勤政听了,大惊失神,知道有怨鬼跟着他。他知道罪弗成逃,就向当地官府自首,接收司法的制裁。
三、魂附幼女破凶案
张桢是元朝时代的人,在江苏高邮担负县尹的官职。高邮有一个守城的千户,绰号叫做狗儿,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儿说了妻的坏话,狗儿就与妾一同把妻子崔氏杀死,并将尸首埋在屋后的地下。那知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就附在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身上,这个被冤魂控制了的小女孩竟独自跑到县官衙门去,向张桢控诉狗儿与妾杀死崔氏的罪状,还说明埋尸的地方。张桢就率领了属下官兵,到小女孩所说的埋尸之处,果真挖出崔氏的尸首,急速把狗儿与妾拘捕,讯明无误,处以死刑。 (《元史》第一八六卷记载)
以上为正史所载,极为靠得住。已故近代大科学家王季同居士,亦曾证实有冤魂作怪的事,在他所著的《佛法与科学的比较研究》一书中有一案例:无锡人贺康,办了一个蚕桑传习所,四川女子刘廉彬做他的副手,也许因为两性的恋爱问题,刘廉彬上吊死了,刘家人上告贺康逼死她。初审判决了,上诉到姑苏高等法院,贺康就被提到姑苏,拘留在司前街监牢里,监牢很优待他,允许他在院子里散步。一天傍晚时刻,他溘然倒在廊下,面色惨白,主管人赶紧把他救醒。醒后旁人问他是怎么一回事,他承认看见了刘廉彬。以上是一位大科学家记载的近事,殊属可托。或许有人要说,假如真的有鬼,岂不令人恐怖吗?但只要你不做亏苦衷,是用不着害怕的。假使仍有害怕的话,那么请你心中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也会毫无恐惧的。1959年12月19日台北市的《大华晚报》第4版报道:本市武汉大旅社经理姚嘉荐被谋杀案,因为凶犯时常闹鬼,使本案得以顺利侦破,足可为杀人作恶者戒。特附于此,尤可为有力证实之一。
四、谨慎办案不致冤
私刑逼供,最易造成冤枉,故现行司法严禁用刑逼供。《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鞠问被告,应出以恳切之立场,不得用强暴、钳制、迷惑、诈欺及其他不正当之方法。私刑逼供的供词,法官不能作为犯罪的证据。《法令月刊》第七卷第十期载有阮大仁所作浙江冤狱之一的杭州一师中毒案一文,其实足以证实因果报应,现节录该文大意如下:1923年3月10日,浙江杭州省立第一师范黉舍,发生师生中毒的惨案,经公安局剖断结果,系饭中含有砒霜中毒所致。该校学生俞尔衡,曾负责学生自治会伙食,经刑警队认定有嫌疑而予拘捕,俞尔衡在刑警逼供之下,私刑逼供,自认是在饭中放砒霜的凶手。刑警将俞尔衡移送法院起诉,法院受刑警队供词影响,将俞尔衡判处死刑。俞不服上诉,向法官说明被刑警私刑逼供而受冤枉的经由,但浙江高等法院仍予判处死刑。俞尔衡在法庭上厉声地对承办法官说:这件事并不是我做的,你判我死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的。果真,承办此案的浙江高等法院熊庭长,在俞尔衡履行绞刑后的半年,溘然得急病而死。 这是当时浙江司法界发生过的人人皆知的事实,后来经法学家阮大仁撰文公开揭橥。所以,要避免冤狱,法官固应谨慎,警察尤当负责。深望从事警政的同志们,往后努力精研科学的侦查技巧,使真主犯罪者无法遁形,良民不致受冤。
五、考场冤魂警学子
江苏省金坛县李亮彩,本来姓曹,是清代顺治甲午年中的举人。戊戌年,报考进士,考试是在晚上举行。开考后,溘然间惚恍之中看到一个女鬼影子,飘然进入考场,直扑他的座位,吹灭他桌上的烛火,而且要夺去考卷,李某急以双手按住考卷不放,未被损坏,女鬼号哭而去,考场上其他考生,也都听到女鬼的哭声,李某更是惊慌失措。
过了一会,女鬼又来了,直呼李亮彩姓名,并且大骂道:你污了我的名节,还害了我的性命,像你这样没有人道的畜生,举人已不敷资格,还想考进士吗?李某不堪其扰,只得提前退出考场,从此不再参加考试。
李某已有举人的资格,经官府任用教职,由天他的才学不差,后来又出任嘉祥县的知事,可是没有到任就因病去世。
为什么李亮彩参加进士考试,那个女鬼要前往捣乱呢?原来女鬼生前未嫁时,李某曾与她发生不正常关系,可是后来李某另娶,没有与她娶亲,她亦另嫁别人。彼此各自婚嫁后,李某照样时常与她幽会,不幸被她丈夫家发觉,因而羞愧自缢而死,死后冤魂不散,才到考场上找李某的麻烦,葬送李某的前途。
从历史的笔记书本记载中,常有刊载犯了邪淫,乃至考试失利的事实。人人不要以为这是迷信,据我生平的所见所闻和查询拜访,也发觉参加高等考试或博士考试顺利的人,大都是在男女关系上十分规矩的。反之,有些人虽然聪明,学问不差,但在考场上屡考屡败。记得三十多年以前,我有一位同事某君,学问并不坏,也并非不用功,可是他参加各类考试,都是名落孙山。我知道某君曾与同事某蜜斯发生不正常关系,没有娶她,这样缺了德,所以考场上屡考屡败。
很多人说考试虽然要凭真本领的学问,可是也要凭一半的命运运限。据我看来,所谓一半命运运限,也就是要凭一半的阴德。
这是什么事理呢?因为平素积有阴德,才能使身心镇静,临考时就会沉着敷衍,因而轻易考取。反之,假如曾做缺德的事,临考时或逢遇大事时心情必莫名其妙地慌张,这样就难望状元及第了。
现代的社会,生计竞争剧烈,所以不论各类考试,参加者都很多,考试之难,日甚一日。奉劝青年同伙们,倘要创造美好的前途,愿望考试顺利,除了充分学问外,更应正直品行,与女孩子要规规矩矩,切弗成越轨。女性亦复如斯,与男同伙要保持一定的分寸。